亚洲资源:2024年中报净利-133490万港元 同比增长2123%
栏目:ag真人国际官网 发布时间: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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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泉水开采集团持有汇联(中国)有限公司(■■‘汇联■■■’)(其拥有一间位于湖南的全资附属公司—湖南新田富锶矿泉水有限公司(‘湖南新田’))之67%股本权益。湖南新田持有采水证可于湖南开采矿泉水。由于二零二二年第四季度COVID-19疫情严重,当时施工被推迟且大部分工人被解雇。于建造工程于二零二三年二月前后恢复前,集团需要时间招

  

亚洲资源:2024年中报净利-133490万港元 同比增长2123%

  泉水开采集团持有汇联(中国)有限公司(■◆■★‘汇联■■★◆■◆’)(其拥有一间位于湖南的全资附属公司—湖南新田富锶矿泉水有限公司(‘湖南新田’))之67%股本权益。湖南新田持有采水证可于湖南开采矿泉水。由于二零二二年第四季度COVID-19疫情严重,当时施工被推迟且大部分工人被解雇。于建造工程于二零二三年二月前后恢复前,集团需要时间招聘并安排足够的工人以恢复建造工程◆◆。厂房建设已于二零二三年上半年完工。机器及设备亦安装完毕。近期将进行试运行,试运行合格后将申请生产许可证。商业生产预期将于二零二四年初开始。

  家具买卖业务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集团与一名独立第三方订立合营协议,以设立一间合营公司从事家具分销业务。合营公司已于二零二三年一月注册成立。

  二期获确认为集团的发展中物业。集团计划开发34幢楼宇,总可售面积约为69,000平方米■■★■■。二期之开发处于初步阶段。由于(i)COVID-19疫情自二零二零年初起爆发;(ii)中国经济增长放缓;及(iii)若干中国物业发展商自二零二一年中起遇上债务危机,故二期的开发已延期并改期进行。

  COVID-19疫情持续时间较长,故对旅游及商务会议造成严重影响,从而对苏州物业租户的业务造成不利影响★■◆。部分租户的业务无法维持,且须终止与集团订立的苏州物业租赁协议。鉴于上述情况,于报告期间,苏州物业的整体出租率及租金收入下降■◆。

  近年建筑材料成本不断上升导致开发成本增加。然而★★◆★◆,由于自二零二一年中起若干中国物业发展商的债务危机及COVID-19疫情爆发,故大连物业的售价有所下跌。因此★■■,发展二期的预测利润率大幅下降。因此,于现时市况下开发二期土地不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最佳利益。尽管如此■◆◆,管理层仍会尽力避免土地被中国政府机关无偿收回。

  集团现正尽最大努力为浙江物业的空置单位物色并招揽新租户。公司深信,一旦市场状况改善,工业物业的需求将会增加,而浙江物业的出租率将会随之提高。公司拟采取更积极的方式来吸引新租户,包括但不限于(i)对可供租赁的物业进行更积极的营销;(ii)为潜在租户提供更具竞争力的租赁组合;及(iii)聘请更多的物业经纪以获取潜在租户■★■★。

  由于COVID-19疫情持续时间较长,浙江物业部分租户的业务无法维持◆■■★,且须终止与集团订立的浙江物业租赁协议,或须减少于浙江物业租赁的总建筑面积规模★■◆◆。鉴于上述情况◆◆◆★■★,浙江物业的整体出租率及租金收入于报告期间有所下降。

  于本中期报告日期,盐田物业的相关业权登记及业权证书尚待中国政府机关批准★◆★。

  于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集团已取得该物业实质拥有权及已按照买卖协议所述付款条款支付有条件可退还按金总额人民币60,000,000元。代价之余额约人民币5◆◆◆■◆★,100■★◆,000元须于该物业以金马产业园之买方名义登记日期起30日内支付◆◆。卖方须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之前(或其他可能由双方协定之日期)以金马产业园之买方名义登记物业业权。

  于报告期间◆◆,集团录得租金及管理费收入约3,608◆◆★◆◆■,000港元(二零二二年:11,319◆★◆,000港元)◆★。

  集团正密切监察北京物业的建设进度。预计北京物业的建设将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前完成,且预计将于二零二四年六月前分批交付。公司亦正在为于北京物业交付予集团后将其出租予租户进行若干准备工作,包括(i)对附近物业的租金水平进行广泛的市场调查;

  (C)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日,集团订立第三份收购协议,并于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七日订立补充协议及于二零一八年五月三日订立第二份补充协议,以代价约人民币101,600■◆◆★■,000元(相当于约122★◆■■◆,000,000港元)收购额外物业。所收购该物业为位于金马创新产业园2座指定作办公及仓储用途之单层钢筋混凝土大楼◆◆◆★◆,总建筑面积约为4◆★★★◆,957平方米★■★■■◆。

  水生产及销售集团持有香港泉水叮咚集团有限公司(其于广西拥有一间全资附属公司—广西泉水叮咚饮品有限公司(‘广西泉水叮咚’))之20%股本权益■■◆。广西泉水叮咚持有取水证以生产及销售瓶装水,并正于广西经营。

  苏州物业包括一间经营集旅游◆■◆、度假及会议于一体的苏州园林式酒店■■◆■◆。集团现正出租苏州物业以赚取租金收入■◆,而租户则于苏州物业经营(其中包括)商务会所、特色商务精品酒店、餐厅、商店及办公室等。

  然而,鉴于物业发展为可回报率高的业务,公司从未有意停止进行有关业务■■。相反■◆◆★,公司一向为市场机遇随时出现作好准备,以继续进行其物业发展业务。有见中国物业市场的近期市况★◆■■◆■、经济充满不确定性及全球通胀导致建造成本不断上升,公司在其物业发展业务上暂时采取保守的方针。

  集团原本预计大连物业一期的物业销售仅暂时受到COVID-19疫情的影响,而一旦COVID-19疫情接近尾声且边境开始重新开放,未售出单位的销售将会立即恢复。然而,尽管COVID-19疫情已经结束且边境重新开放■★◆,中国整体经济于二零二三年上半年仍处于停滞状态,且短期内不太可能快速复苏。就物业市场而言■★,过去几个月物业市场状况变得更加糟糕。根据中国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相关数据以及其他线上资源◆■★,(i)于二零二二年初至二零二三年四月,全国物业开发及企业单位投资均呈下降趋势;(ii)二零二三年第一季度的土地交易数量达到二零一零年以来的最低水平■★★;(iii)新建住宅物业及二手住宅物业的销量仍大幅低于COVID-19之前的水平◆★■★◆;(iv)中国超过75%主要城市的住宅物业(特别是二手住宅物业)的价格有所下降;(v)与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之水平相比,物业存货水平显著增加40%以上■■■◆★◆;及(vi)二零二三年第一季度的房贷增长创历史新低■◆◆■◆★,显示上述期间家庭暂时不愿意增加债务。

  尽管集团于报告期间面临COVID-19疫情后影响及中国物业市场低迷带来的挑战,惟董事对中国长远经济发展感到乐观,并相信中国水产品及物业的需求将保持稳定及具可持续性★◆■■■。集团将继续加强于其核心业务(即水业务★★■★◆、物业发展及物业投资业务)的竞争优势★◆◆★,并于该等范畴寻求合适的商机及投资机会★★★。

  于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大连创和收到大连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闲置土地认定书◆■★★■★,据此二期土地被认定为处于闲置状态。因此,二期土地可能存在被中国政府机关无偿收回的风险。大连创和的管理层正积极与中国政府机关进行协商及沟通,以解除闲置状态的认定■★,及避免被中国政府机关无偿收回土地★★■■■★。

  集团现正尽最大努力为苏州物业的空置单位物色并招揽新租户。公司深信,一旦市场状况改善,旅游物业的需求将会增加◆★■◆★■,而苏州物业的出租率将会随之提高。公司拟采取更积极的方式来吸引新租户,包括但不限于(i)对可供租赁的物业进行更积极的营销◆★★■◆★;(ii)为潜在租户提供更具竞争力的租赁组合;及(iii)聘请更多的物业经纪以获取潜在租户。

  物业投资北京物业于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集团订立收购协议,以代价约人民币220,000,000元(可予调整)购买位于北京会展国际港展馆配套设施项目第三期之(a)总建筑面积为8,335平方米之办公室物业及(b)总建筑面积为3■■■■,100平方米之地下停车场。

  浙江物业集团持有位于中国浙江省金华兰溪市上华街道沈村的一幅工业用地(土地面积约为31,950平方米)及一幢双层工业建筑(总建筑面积约45,330平方米),连同另一幅总土地面积约74,960平方米的土地之土地使用权★★◆■。

  此外,集团一直致力促进其业务及资产组合多元化■★★★,以分散现有业务的风险。除其现有核心业务外,集团正积极评估拓展至能源相关及天然资源业务的可行性◆★◆◆。管理层亦对随时出现的其他商机一直保持开放态度。

  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报告期间’),亚洲资源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集团’)之收入约为7,584■■◆◆,000港元(二零二二年20,366,000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集团已取得该物业实质拥有权及已按照买卖协议所述付款条款支付有条件可退还按金总额人民币100,000,000元■◆。代价之余额约人民币1,600,000元须于该物业以金马产业园之买方名义登记日期起30日内支付。卖方须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之前(或其他可能由双方协定之日期)以金马产业园之买方名义登记物业业权。

  于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汇联前少数股东林镇豪先生向一名独立第三方出售彼于汇联的33%股权■■。公司继续持有汇联67%股权。汇联的新少数股东已同意为林镇豪先生的所有负债及承担负上责任。汇联的新少数股东亦已同意并承担林镇豪先生的若干赔偿责任。有关湖南的泉水开采业务于二零一九年及二零二零年因未能达到产量保证的赔偿约为人民币21★◆■◆★★,936,000元■■,乃经新少数股东及集团共同协定◆■■。新少数股东随后已向集团支付约人民币11,936◆■,000元◆★◆。于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集团与新少数股东订立补充协议,据此★★★,新少数股东同意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或之前偿还未偿还补偿金人民币10,000,000元,连同按年利率5%计算之累计利息。

  于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集团按照买卖协议所述付款条款支付代价人民币200◆■★◆,000■■,000元。代价余价约人民币20,000,000元须于卖方与买方(公司一间间接全资附属公司)签立预售协议及买方已取得房产证后支付★■★★★。

  (ii)制定针对目标租户的营销策略;及(iii)编制有关北京物业租赁业务的预算及财务预测。鉴于北京物业位于北京会展国际港■◆◆■◆★,公司深信北京物业将推动公司的物业投资业务。公司拟采取更积极的方式来吸引新租户,包括但不限于(i)对可供租赁的物业进行更积极的营销■◆★;(ii)为潜在租户提供更具竞争力的租赁组合;及(iii)聘请更多的物业经纪以获取潜在租户。

  工业用地及建筑目前出租予租户以赚取租金收入◆■◆◆★。集团于报告期间录得租金收入约2,184,000港元(二零二二年:4,988,000港元)。

  该物业包括位于中国深圳市盐田区盐田保税区物流园内三号路与深盐路交汇处二号堆场之金马创新产业300832)园(前称为‘金马讯息物流园’)(◆■‘金马创新产业园’)46个单位★★■,总建筑面积约为8■■,699平方米。

  水业务于报告期间,集团自水业务分类录得约1★★◆,627,000港元之亏损(二零二二年:3,097,000港元)■◆■★■。水业务分类亏损减少乃主要由于报告期间人民币汇率趋于稳定★■★◆,令人民币计值之货币资产及负债产生之汇兑亏损减少◆■◆;短期借款之融资成本减少;及来自非全资附属公司少数股东之额外利息收入。

  于二零二三年八月,集团订立买卖协议★◆,以收购永亦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100%股权及永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73.1%股权(统称◆■★‘该等目标公司’)。该等目标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持有位于中国云南的铅矿、锌矿、铜矿及银矿的矿产资源项目。该等收购事项为集团投资中国天然资源行业的绝佳机会★◆■◆,符合集团成为天然资源行业市场参与者的发展目标◆◆◆◆。鉴于矿产资源项目的未来前景及盈利能力,集团预期该等项目将在该等收购事项后不久为集团带来持续的现金流。该等收购事项仍待公司股东于将于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上批准。

  物业发展大连物业位于中国大连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大连创和置地有限公司(◆★■‘大连创和’)于大连从事开发城市用地作住宅用途,并计划于中国大连金州新区金石滩北部区开发55幢楼宇,其中第一期(★◆‘一期’)为21幢楼宇,第二期(‘二期’)为34幢楼宇■★★◆。

  一期‘心田佳苑’已于二零一九年三月竣工◆★■◆■,并确认为集团持作出售之已落成物业。一期共有21幢楼宇★★■◆◆,总可售面积约为42,540平方米,包括四幢小高层■★◆■、九幢洋房及八幢联排别墅。大连创和于二零一九年四月开始向买家交付物业■■◆■■。于报告期间,约271平方米的物业已完成交付并录得约1,792,000港元(二零二二年◆■■:4,059,000港元)的收入。直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一期的总可售面积合共约81%已交付予买家。于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大连创和共有合约总额约人民币31◆★★■◆■,624■★★★,000元的销售合约,总可售面积约4■★◆,300平方米◆★◆★★,其将于不久将来交付予买家。

  盐田物业(已终止业务)(A)于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集团订立一份收购协议◆■◆★,并于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五日订立补充协议、于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二日订立第二份补充协议、于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七日订立第三份补充协议及于二零一八年五月三日订立第四份补充协议,以代价约人民币100,000◆◆,000元(相当于约126,000,000港元)购买物业。

  公司正密切关注物业市场状况,并将继续积极进行一期未售出单位的营销及销售活动■★■◆◆。

  (B)于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五日,集团订立第二份收购协议,并于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二日订立补充协议、于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七日订立第二份补充协议及于二零一八年五月三日订立第三份补充协议,以代价约人民币65,100,000元(相当于约81,400,000港元)收购额外物业。该物业包括金马创新产业园30个单位■★,总建筑面积约为5,400平方米。

  就上述盐田物业(A)、(B)及(C)而言,于本中期报告日期◆■■◆◆★,卖方尚未以金马产业园之买方名义登记该等物业业权。中国政府机关就颁发房产证的批准尚待处理◆■■■■。于二零二一年四月,公司接获卖方第二份信函◆■,要求延长有关处理房产证事宜的最后限期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然而,由于COVID-19疫情持续,故房产证于经延长的最后限期前尚未完成登记。公司已委聘一所中国律师事务所与卖方磋商,以解决此事宜■◆◆■◆★。

  由于COVID-19疫情持续时间较长及北京前几年举办多项国家级活动◆★,故物业的建造工程须数度暂时停工,且进度受到严重影响并有所延误★■◆◆■★。集团自卖方接获数份函件要求延迟交付物业。集团已委聘中国律师跟进及处理物业延迟交付事宜。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集团订立买卖协议■■,以代价人民币150■◆■◆◆★,000,000元出售公司全资附属公司Century Strong Limited之全部已发行股本,其间接持有金马创新产业园之上述物业◆★◆◆、命名权及广告权。出售事项构成公司一项非常重大出售事项,并于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二日举行的公司股东特别大会上获公司股东批准。出售事项预计将于二零二五年初完成。

  截至本中期报告日期,尽管作出闲置土地认定,二期土地的法定所有权仍由集团控制。中国政府机关并无采取进一步措施及公司并不知悉有关收回的任何确切时间表。

  于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集团已取得该物业的实质拥有权及已按照买卖协议所述付款条款有条件支付可退还按金总额人民币90,000,000元。代价之余额约人民币10,000◆◆★★,000元须于向买方(公司之一间间接全资附属公司■■■■★,‘金马产业园之买方’)发出有关房产证日期起30日内支付■◆。卖方须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之前(或其他可能由双方协定之日期)以金马产业园之买方名义登记物业业权。

  二零二一年及二零二二年的产量保证因就COVID-19疫情实施的严格预防措施及建造工程遭到延误而并未达成。集团与新少数股东一直保持沟通且仍正就二零二一年及二零二二年的赔偿进行磋商。

  由于物业市场气氛不佳■◆◆,集团未能于短期内出售大连物业一期的所有剩余未售出单位。就二期而言■★,由于同样的原因★◆★■■◆,集团须延后或重新考虑二期土地的开发。集团亦正尽力寻找买家以出售二期土地■◆◆,惟集团仍未能物色并招揽买家◆■◆★★。

  苏州物业集团持有位于中国江苏省苏州市外五泾弄6号的总建筑面积约14,798平方米的若干建筑物,连同总土地面积约20,841平方米的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物业发展及物业投资业务于报告期间,集团录得物业发展及投资分类溢利约1,889,000港元(二零二二年:亏损约13◆◆■★■,017,000港元)★◆◆★◆。转亏为盈乃主要由于报告期间人民币汇率趋于稳定,令人民币计值之货币资产及负债产生之汇兑亏损减少,且减幅超过收入的减幅以及有关终止收购位于中国沈阳之物业之利息收入因大部份未偿还款项已于二零二二年度结清而减少的减幅。

  于报告期间,集团分占联营公司亏损约5,733★◆■★★,000港元(二零二二年■◆■■◆:7■■,081◆■■,000港元),其主要由于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及取水证摊销★◆■◆◆。亏损减少主要由于联营公司经营亏损减少以及取水证摊销因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上一财政年度末估值下降而减少■◆★◆★◆。

  有鉴于盐田物业的业权问题,该等物业不会为集团带来任何收入或利润,而集团须花费若干成本继续持有及维持该等物业。